作者中国海岸线长度:鹤飞天际
1,加强航空救助能力
直升机方面我国救捞系统目前仅有20架救助直升机,十几个飞行救助基地,目前仅能保证重点海域的航空救助能力,就算加上公务执法和民间航空力量也远不能满足我国海上航空救助的需要,按欧美国家的相关经验,在海岸线上平均每隔200公里左右就需要配置一架救助直升机,我国海岸线总长度约3.2万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1.8万公里,岛屿海岸线1.4万公里,按此计算我国海上救助直升机最少需要100架以上。
在固定翼飞机方面,我国公务部门目前海洋监视机总数不足20架,在数量和质量上远不如美国海岸警卫队,也无法满足海上公务执法,监控污染和海上搜救任务。
结合我国现状,笔者认为救捞系统应该进一步立足国内加强救助直升机的建设,进一步采购大中型救助直升机,培训相关救助和驾驶人才,独立或合作增加飞行基地和维护设施,满足海上立体救助的需要。海事海警等公务执法部门需要加强固定翼飞机的建设,采购新型海洋监视机,租用通航飞机,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巡视、监测,在远海海难事件发生时可以迅速前往搜救。
2016年12月20日,我国与空直公司共同研制的直15直升机首飞,经过60年的发展,我国航空工业已经有能力为国内各行业提供多种型号直升机。
2016年7月20日,由中航工业哈飞集团研发的“哈飞运12F飞机”正式获得中国海岸线长度了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该机是哈飞采用先进技术研发的新一代通用/支线涡桨飞机,可用于海洋监测等长航时通航作业。
即将首飞的新舟700型涡桨支线飞机,可以改装成海洋监视机。
2加强争议海域救助能力
我国于 1985年6月核准了《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公约规定我国对发生在北纬10度以北、东经124度以西的南中国海搜救责任区和西北太平洋共管搜救责任区内的海难事故,给予人道主义救助。据此,我国政府公布的现有海上搜救责任区范围为:124°E 以西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中国海岸线长度;126°E 以西的东海海域;120°E 以西、12°N以北的南海海域。其中,北海搜救责任区涵盖绣针河口到平山岛北端的连线以及35°N以北水域;东海搜救责任区北起绣针河口至平山岛北端连线及其35°N连线以南,南至宫口头135°E 以北。南海搜救责任区北起22°N的珠江口水域,南至12°N的南海海域。
海上搜救责任区划分,供图:默虹-美国海军学习小站
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第一,南海搜救责任区范围偏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国的主权。我国现有海上搜救责任区是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当时我国海军和海上救助力量均不能满足南沙群岛或更远海域的救助任务。
第二,我国与周边国家存在海上搜救责任区重叠现象,部分国家,如朝鲜、菲律宾、文莱等国家海上搜救能力弱,不足以对我国海域管辖权构成威胁。但日本,韩国海上救助能力强,有些海域,日本海上保安厅凭借空中力量等优势在搜救能力上强于我国,屡屡使我国处于被动地位。
针对南海搜救责任区范围偏小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在永暑礁等新吹填岛礁上新建海上救助基地,调配大功率远洋救助船和救助直升机实施24小时待命;新建海上搜救中心,统一协调海军,海警,专业救助力量和社会力量进行周边海域的海上救助工作,从事实上扩大海上搜救责任区。另外相关部门应该促进相关国际公约的修订,从法理上扩大我国海上搜救责任区,彰显大国责任。
针对钓鱼岛海域存在海上搜救责任区重叠问题,钓鱼岛距我国救助局浙江温州基地约358千米,这个距离超出了救捞系统救助直升机的救助范围,按20节航速计算,我国的远洋救助船至少需9小时后才能到达事故发生海域,对于此海域的救助需求,笔者认为,中国海警特别是钓鱼岛附近海域巡逻的中国海警编队需加强和海上搜救中心联系,加强救助能力,尽可能在日本海上保安厅之前完成救助工作,维护我国主权。
3,加强深远海搜救能力
马航MH370的悲剧表明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发展,我国急需深远海的海上搜救力量,需要提升海洋卫星监视能力,开发新型深远海大功率多功能救助船,提升远洋航空搜救能力,满足我国在国际联合救助行动中的责任。
上海船舶设计院设计的新型深远海救助船。
至此,国家救援力量已全部发完,感谢大家观看,有些地方因为限制发布时有删改,请谅解,感谢作者辛苦收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