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冀气领办〔2015〕182号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8日至23日河北限号查询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河北限号查询的重污染天气。
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2月18日0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最新限行措施:
沧州:25日18时解除
按照河北省大气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经沧州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计12月26日白天到夜间,受较冷空气影响,有利于污染物河北限号查询的扩散,空气质量逐步转好。经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25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状态,车辆限行一并解除。
廊坊:限行至25日24时
12月22日从廊坊政府网获知: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廊坊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至12月25日,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根据环保省委省政府要求,现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应急响应至12月25日24时,应急响应期间延续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交警提示: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级的要 求,12月21日至25日24时,市区外围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道路(不含环路)每天3时至24时,实行机动车单号 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双数管理,公交车、纯电动汽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禁止在市区内通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限行期间市区内所有公交车免费乘坐。
邯郸:24日至25日限两个尾号
12月23日最新消息: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会商意见,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24日0:00—12月25日24:00,由红色预警降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4日至25日每日7:00至20:00,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24日限行尾号4和9、25日限行尾号5和0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河北限号查询;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单位通勤、应急工作、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唐山:24日24时解除
接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5]188号),根据气象资料分析,唐山市受弱冷空气影响,空气污染状况将有所减弱。
经专家会商,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 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于12月24日24时起解除唐山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同时解除二级交通管控措施。
衡水:12月26日解除限号
12月25日最新消息:12月26日白天到夜间,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有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2月26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
经 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2月18日至23日,我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达到橙色 (II级)预警水平,要求我市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经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2月1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 天气II级响应。
其中,对机动车实行停驶措施,即自12月21日零时开始,全 市各县市城区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即只限冀T号牌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对上路行驶的车辆按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 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管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定州:限行延至26日,每天限两个号
12月23日从定州市政府获知:定州市机动车限号措施延至26日,每天7:00~20:00城区内实施每天两个号限行措施。24日限4和9,25日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
目前没有接到解除限号通知的城市:
石家庄:限行措施调整,12月23日开始单双号限行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石家庄市22日到24日上午天气形势仍然静稳,湿度增大,逆温增厚,气象条件非常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出现持续严重污染天气。石家庄市政府决定12月22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最高级别减排措施。
石家庄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包括节假日、公休日,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石家庄市单双号限行措施自23日6时开始执行,城市公交车免费。
保定:单双号限行至12月底
据悉,保定将在12月实施为期一个月的严于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的空气质量超常冲刺保障措施,其中包含工作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一、单双号限行
在市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牌照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牌照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市区机动车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日期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
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各单位要加大对以上车辆的管理,按照“保障需求,最低派遣”的原则,控制本单位车辆出行。
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大型运输车辆禁限行
积极推动在市区外环路实施外埠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砂石料、建筑渣土、混凝土和其他散体物料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以及其它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0.6吨以上)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
三、部分路段单行、禁行
复兴路(长城大街-复兴路地道桥西口段)、东风路(长城大街-红阳大街段)、天威中路(建华南大街-恒祥南大街段)、乐凯南大街(建国路-南堤路段)单向禁行,游泳馆西侧公园街(天威路-裕华路段)双向禁行。
【不限行县城:顺平、涞源、容城、阜平、清苑。
与保定同步单双号限行:蠡县、唐县、满城、定兴、望都、高碑店、安国、博野、涞水、曲阳、易县、徐水、涿州、高阳、雄县。
安新县每天限两个号,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
周六日全部不限行】
辛集:预警升级,21日起单双号限行
根据《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要求,我市自12月21日10时起,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级为红色(Ⅰ级响应)预警,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限行,现通告如下:
一、黄标车、无标车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二、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载质量2吨(含)以上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驶入。
三、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措施,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是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2时。限行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四、限行区域:国道307线以南、工业路以西、衡井线以北、安新线以东(不含上述四条道路)。
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车辆,运输蔬菜、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租赁)等民生类保障车,邮政、旅游客车(具备营运 证)、单位班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殡葬等专项作业车,车身喷有统一标识的环保监测、城管、工商、保险勘察、救援、清障和因特殊情况办理通行证车辆除 外。
六、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邢台:调整交通管制,22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12月22日0时起,邢台市调整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 (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 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25日晚最新获知,邢台对市区部分道路采取机动车单行措施取消。也就是说,一中周围、国金药业周围、七里河管委会周围、达活泉周围道路,恢复双向通行。
2015年河北限行限号查询方式:
1、自助查询:关注车限行微信公众号:chexianxing←长按可复制,按提示操作查询;
2、人工查询:添加微信美女管理员,微信号:xinermeim520←长按可复制,发送地区即可查询。